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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赣财购投诉〔2023〕44号
一、项目编号:JXGT2023047-2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春节慰问品羊毛衫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赣州润达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楂林工业区
被投诉人1: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
相关当事人1:江西佰威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237号综合大厦(深蓝智造大楼)第四层东面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委托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春节慰问品羊毛衫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GT2023047-2),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发布。投诉人依法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实际履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二,主要是相关当事人1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明的制造商不具有生产能力,只具有销售能力,属于虚假应标的问题。经查,相关当事人1是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明细》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均填写制造商为“江西佰威实业有限公司”,品牌为“佰威”。未发现相关当事人1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和内容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二十条等规定。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相关当事人1不是制造商、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采购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可以邀请投诉人参与本项目验收,并将其参与验收意见一并存档。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