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吉财购投诉[2023]13号)
[2023-06-29]
一、项目编号:JXZX-2022-ZC99
二、项目名称:吉安智慧环保(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6号
被投诉人1: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被投诉人2: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3号(吉州大道与石阳路交叉口)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23年5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2023年5月24日,向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吉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安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