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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赣财购投诉〔2023〕34号
一、项目编号:HSH2023ZC029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法律咨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志谦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神农大道299号新港花园G5幢
被投诉人1: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绿地外滩公馆19栋911室
被投诉人2: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委托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法律咨询项目(项目编号:HSH2023ZC029)的采购,该项目采购方式为线下方式。投诉人依法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主要是投诉人的响应文件被违规作无效响应的问题。经查,该项目采购计划金额为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第三条的规定,该项目系集采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采购,其采购活动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监管范围,可以按照采购人的内控制度进行管理。投诉人的投诉为无效投诉事项。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