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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临财购【2023】1号
临川东区学校建设项目教育信息化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 AHLF-2023-001)
投诉处理决定
江西波氏宝科技有限公司: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波氏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光
联系电话:138708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3#写字楼
被投诉人1: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1387944****
地址:临川区广场西路与府前路交叉口附近
被投诉人2: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794****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1单元2302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临川东区学校建设项目教育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AHLF-2023-0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2月10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该项目中招标参数与海信的检测报告一字不差,有严重的指向性,疑似为某品牌量身定制。
被投诉人答复:我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临川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送的投诉副本后,立即告知了临川区教体局并通知他们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于本项目技术参数需要变更,该项目已于2023年2月12日发布了暂停公告,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项目暂停开标,2023年2月18日我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后再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调查认定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调阅了项目相关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等相关材料。
经查,本项目确实存在采购文件中招标参数与海信的检测报告相同等情形。
四、处理结果
鉴于本项目采购人已暂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机关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并组织相关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修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理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