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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1]
赣财购投诉〔2023〕9号
一、项目编号:JXTC2022021212-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冬春救助物资(帐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优拓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南路4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相关当事人1: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南一路
相关当事人2:南昌市安第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1216号新力方大厦3406室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委托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粮油科技创新和物资储备中心冬春救助物资(帐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2021212-01)的采购,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2022年12月5日开展评审活动,2022年12月6日公示采购结果。投诉人依法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公告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主要是相关当事人2所提供检测报告的检验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只有部分救灾帐篷参数检测资质,所出具报告为无效非法报告的问题。经查,相关当事人2按采购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查看相关材料,该检测机构在2021年获得国家批准的认证认可资质中含有“救灾单帐篷(12㎡)”的内容,其按MZ/T011.2-2010《救灾帐篷第2部分:12㎡单帐篷》检测标准于2022年6月出具的三份相关检验报告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未发现上述检测机构出具的该项目检验报告所含检验项目超出其认证认可资质范围。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主要是中标单位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不具备履约能力的问题。经查,该投诉事项未先经质疑,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无效投诉事项。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无效。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