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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赣财购投诉〔2023〕4号
一、项目编号:JXSRH-2022034
二、项目名称: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及科研场所节能监管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大正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办公11#楼-1318
被投诉人: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三星大厦 A 座18楼)
相关当事人1:华东交通大学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道808号
相关当事人2: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8#楼
四、基本情况
华东交通大学委托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及科研场所节能监管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RH-2022034)的采购,该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2022年12月16日开展评审活动,2022年12月19日公示采购结果。投诉人依法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2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公告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主要是相关当事人2“数据网关”虚假响应,且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谋取中标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五、项目需求品目“四通讯机柜”中2型通讯机柜的智能网关技术参数为:“1.通讯机柜使用的采集网关禁止采用串口服务器、DTU;...”、“2.通讯机柜使用的采集网关数量不少于1台、RS485不少于4路,不少于2路RJ45网络接口...”、“7.DIN35导轨式安装”,设置为采购基本要求,需完全满足内容,评审依据为偏离表,未发现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条款。查看相关当事人2的磋商响应文件,其在偏离表中已作响应。相关当事人2在答复材料中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查看相关当事人2所提交的检测报告,未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