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发〔2022〕139号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2022-12-27]
乐财发〔2022〕139号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编号:JXSW2022-FZ-LA001
二、项目名称:乐安县新区医院(人民医院)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
被投诉人1: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安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乐安县S222《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被投诉人2:江西世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乐安县鳌溪镇翰林世家小区16栋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乐安县新区医院(人民医院)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SW2022-FZ-LA0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1月15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11月17日收到并依法受理,经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称:
1、本项目增加监控设备产品进行招投标,是无中生有的,是不同行业的产品,属于洗衣房装饰装修范围的产品,对本项目洗衣房设备采购没关联;是画蛇添足的作用;增加此产品目的是限制和排除供应商;且此项监控设备产品技术参数用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专制的检测报告进行限定明显是排斥供应商的行为;并招标文件采用多重标准限定和排斥,即所有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最低需求,必须全部满足,有?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的评审方式限制和排斥供应商,综上所述,本项目增加监控设备产品进行招投标和指定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专制的检测报告进行限定完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以上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最低需求, 必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也可提供更优的技术需求参与投标。投标人须针对以上需求一一做出响应,否则作无效处理。”此招标文件的所有设计完全是排斥,目的是限制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基础分:“投标人所投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的,得2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指标,有一项要求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此评审内容采用“有一项要求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评审方式不合理不公平,没有细化量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实用技术:“提供电机铭牌照片及彩印宣传册和白皮书”的评审内容采用“白皮书”的评审方式不合理不公平,此“白皮书”不知具体指什么内容证明,应明确指出;且此评审已有照片及彩印宣传册的双重证明材料,无需所谓的“白皮书”再重复的证明材料;此评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计图纸方案:“提供项目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对项目工作内容具体情况描述准确性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里方案实施内容。”此评审内容设计图纸方案与评审内容不品配,完全是离题的,并评审分数没有细化量化;此评审内容没有细化量化,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 置没有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6、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服务措施:“具备合理的售后服务流程和故障响应与处理机制,具备合理的售后维护计划,并配备专职?员的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投标单位为配备专职人员缴纳的开标前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佐证。”此评审内容没有细化量化,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没有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方案实施:“提供项目方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①质量保障,②施工安装调试方案,③安全管理,④培训方案。方案具体情况描述完善准确性,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里方案实施内容。”此评审内容没有细化量化,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没有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被投诉人回复:
1、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的问题。我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依法依规对此评审因素进行修改完善。
2、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的问题。我单位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依法依规对该技术参数进行修改。
3、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的问题。我单位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依法依规对该技术参数进行修改。
4、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四的问题。制造商出的设备说明书就是设备白皮书,正规生产厂家都具备此材料。我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修改招标文件,明确白皮书的内容。
5、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五的问题。我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修改完善招标文件,依法、依规进一步细化量化评审内容。
6、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六的问题。我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修改完善招标文件,依法、依规进一步细化量化评审内容。
7、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七的问题。我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修改完善招标文件,依法、依规进一步细化量化评审内容。
(二)核实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于11 月18日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调阅了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阅读了相关当事人的回复意见。
经调查:
投诉事项一的问题。即所有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最低需求,必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的评审方式限制和排斥供应商, 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二的问题与事项一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
投诉事项三的问题。投标人所投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的,得2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指标,有?项要求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四的问题。“提供电机铭牌照片及彩印宣传册和白皮书”的评审内容采用“白皮书”的评审方式不合理不公平,此“白皮书”不知具体指什么内容证明,应明确指出;且此评审已有照片及彩印宣传册的双重证明材料,无需所谓的“白皮书”再重复的证明材料;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五的问题。“提供项目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对项目工作内容具体情况描述准确性得3分,这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三款的规定。评审因素没细化和量化,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六的问题。“具备合理的售后服务流程和故障响应与处理机制,具备合理的售后维护计划,并配备专职?员的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三款的规定,评审因素没细化和量化,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七的问题。“提供项目方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①质量保障,②施工安装调试方案,③安全管理,④培训方案。方案具体情况描述完善准确性,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这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三款的规定,评审因素没细化和量化,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决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二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修改完善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乐安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乐安县财政局
????????????????????????????????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