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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0]
政府采购线索举报处理决定书
宜区财采决〔2022〕1号
举报人:中科震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溁左路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1栋178房
被举报人:安徽久安地震勘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微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2022年11月16日,举报人向本机关举报,被举报人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鼎信-YC2022-001号)中技术人员“董娣”资料涉嫌造假,并提供该技术人员个人声明用以佐证。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11月22日受理。经依法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举报人、被举报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关于 “技术人员董娣资料涉嫌造假”的审查结果:
根据安徽久安地址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提供的《关于人员董娣的情况说明》、《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协议》、久安公司为董娣缴纳社保的记录以及工作报酬发放的银行流水,董娣与久安公司达成了协议,允许久安公司有偿使用其高级工程师证(包含一级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证)。
另根据董娣本人及重庆市地震局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确定董娣系重庆市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地震工程研究所在编正式职工。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考取资格证之后挂靠企业项目或者企业资质的行为,都属于挂靠资格证书。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举报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举报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久安公司使用董娣的资格证书投标的行为属于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春市政府法制部门或者江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