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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
临财购【2022】17号
临川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编号: JXRC-GK-035)
投诉处理决定
江西赣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赣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佳颖
联系电话:1787004****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300号水榭尚都9-1栋619房(第6层)
被投诉人:江西融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夏微
联系电话:1770794****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财富广场1栋1单元1402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融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临川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项目编号: JXRC-GK-035)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1月23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加分项参数部分重复,评标分值设置未量化;提供封面具有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中存在抚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规定禁止内容。
被投诉人答复: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了
暂停公告,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项目暂停开标,2022年12月1日我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论证,招标文件修改后再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调查认定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江西融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调阅了项目相关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等相关材料。
经查,本项目采购文件评审设置确实存在分值设置未量化、招标文件中存在抚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规定禁止内容等情形。
四、处理结果
鉴于本项目采购人已暂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机关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并组织相关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论证完毕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理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