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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高财购诉〔2022〕4号
高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2年高安市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厚发-2022-001-1)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阳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6899号
法定代表人:罗圆圆 联系电话:1376711****
被投诉人:江西厚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安市瑞阳大道华星国际
联系人:谢谨峰 联系电话:1827054****
三、基本情况
江西厚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2022年高安市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厚发-2022-001-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22年9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活动于2022年10月20日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诉人于2022年10月21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1月2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江西金科海绵城市智慧服务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参数确认函涉嫌造假。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未公布中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投电脑的品牌、型号及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回复江西金科海绵城市智慧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供参数确认函为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认可有效。
事实依据:
(1)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内部查证,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给中标单位江西金科海绵城市智慧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过一份参数确认函,但是该文件显示的电脑型号及该型号电脑具体参数完全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具体参数(2.主板;3.内存;5.硬盘;8.接口;12.机箱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
(2)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认可有效,说明该参数确认函中标单位造假。
被投诉人称:
(1)招标文件第五章(四)相关设备参数第26条台式电脑的详细参数并未注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唯一授权函。
(2)江西金科海绵城市智慧服务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提供的联想扬天系列,符合本次项目招标参数。投诉人要求公布中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投电脑的品牌、型号及制造商参数确认函非公开渠道查询的公开内容。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1,江西金科海绵城市智慧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由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出具的《产品参数确认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确认函形式,投诉人投诉中标人参数确认函涉嫌造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2,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3,经核查,该项目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投诉事项3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高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安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