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22-09-05]
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XT2022123号)
景财购〔2022〕35号
投诉人:江西逸兴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用友南昌产业园语音中心7层B07001-701室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1387006**** 被投诉人1: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德镇市昌江区中国陶瓷城7天酒店3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642**** 一、基本情况 景德镇学院委托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XT2022123号),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2年7月1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发布公开招标变更公告,2022年7月27日开展评审活动。投标人依法对采购文件质疑,并且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2年7月18日对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XT2022123号)的采购文件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7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二、审理情况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技术加分项/评审依据: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抽检检测报告并附二维码及加盖单位电子章的发票扫描件查验。 事实依据:代理机构回复:详见:《关于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代理机构回复属于断章取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商务评议(23分)/企业实力: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符合SB/T10962-2013标准“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的得2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信用行业标准(IB/T ICS9001标准idt XB/T CCS2900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标准)或GB/T31950-2015“信用管理体系认证”或“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事实依据:代理机构回复:详见:《关于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招标代理机构也在回复中清楚的解释了“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和“信用管理体系认证”或“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定义,不难看出这些证书都是针对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的证书,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完全无关。且设置这些证书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特定证书的嫌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商务评议(23分)供货方案及实施方案。 事实依据:代理机构回复:详见:《关于景德镇学院公寓床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首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是量化指标,是“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指标必须量化,指标是指得分的条件,(例如“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基本满足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一般满足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具体等”)。其次,何为量化,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量化:使可以用数量来衡量,那么“量化指标”就是:可以用数量来衡量(表示)的指标。指标量化后要不是0,要不是1,或者是2、3、4…等等,指标达到了0,分值给几分,达到了1,分值给几分,诸如此类。比如:提供一个业绩(量化为1)得1.5分,提供2个业绩(量化为2)得3分;再比如,售后方案提供了售后培训方案(量化为1),得1分,没提供了售后培训方案(量化为0),得0分。所以,“全面、具体”“一般满足要求”“基本满足要求”都是没有量化的评审指标,完全依靠人的主观臆想,也根本无法保证公平公正,属于不合理的评分。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投诉请求:希望景德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能够深入调查了解,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修正相关条款,以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被投诉人1称: 投诉事项1:需要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抽检检测报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了需提交的检测报告,也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对检测报告的要求正是从其规定,符合其要求。 2、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抽检检测报告,体现了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水平,经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得到法律认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为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避免倾向性和排他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并没有特指某个检测机构。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应当规定检测内容”的要求,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标准都是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内容都是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质量及环保相关,且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相匹配。 4、关于招标文件要求检测报告的为抽检检测:一是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是面向学生、孩子,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需要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最大程度地保证;二是抽样检测具有权威性,委托检测为特制送检产品,不具备随机性,即便通过了检测,也只是反映其量身定做的送检产品,失去检测监督功能。 投诉事项2:质疑提供企业认证证书及信用认证事项,1、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有利于加强企业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前进方向,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由此可见此证书更能体现投标单位的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更有利于体现出优质产品及优质供应商,与本项目是息息相关的,并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或“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是对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行审核的一种认证服务。由此可见,这两种认证均能体现出企业的相关制度安排是否完善,在后期是否会存在信用问题,因此,这样的设置是合理的,旨在为本项目选择更优质、诚实守信的供应商,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3、相关证书数量在整个国内市场上经前期调研及网络查询,市场上具有此类证书的供应商并不在少数,具备充分的竞争性。 投诉事项3:实施方案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本项目对供货方案及实施方案的要求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属于“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本项目评审因素中明确规定方案中应描述具体的设施设备清单,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对供货方案及实施方案的需求指标按照规定划分了三个不同分值区间。对供货方案及实施方案的要求正是从其规定,符合其要求。 经本机关审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1的问题,主要是“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技术加分项/评审依据:提供省级及以上的抽检检测报告并附二维码及加盖单位电子章的发票扫描件查验”。经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佐证相关产品参数是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产品的抽检报告,是本着对所有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合格率进行要求,抽检和送检的检测产品虽然都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但抽检要求属于采购人特殊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问题,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省级检测机构在地市级的区域即可以满足,未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2的问题,主要是“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商务评议(23分)/企业实力: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符合SB/T10962-2013标准“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的得2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信用行业标准(IB/T ICS9001标准 idt XB/T CCS2900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标准)或GB/T 31950-2015“信用管理体系认证”或“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经核实,评价认证证书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执业许可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企业债券申报、企业融资服务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管理工作中作为重要决策依据。且从评审结果来看,前来应标的6家单位,有4家公司均提供了这两本证书,并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情况。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3的问题,主要是“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商务评议(23分)供货方案及实施方案。”经查,评标办法对每个得分点进行了细节区别,各项评审要求均已提出明确评审招标,评审分值为固定值,未设置区间打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局处理决定如下:依法驳回投诉,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