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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南京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33号1幢15D室
法定代表人:张德前 联系电话:1381406****
授权代表:焦女士 联系电话:1525247****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天赋广场22栋316
被投诉人1: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6-8831066
被投诉人2:泰和县人民医院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胜利路24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7083****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组织的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编号:JXZX-2022-ZC17)采购文件质疑回复不满意。2022年7月1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邮寄送达了书面投诉书。投诉期间,投诉人于2022年7月29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泰和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