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22-06-28]
干财购投诉〔2022〕1号
余干县财政局关于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余干农业农村局余干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JXJX-2022-0311)投诉处理决定书
江西云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江西云沃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黄平平
电话:1709918****
地址:南昌市红青山湖区京东镇高新大道黄城工贸城(灌城假村酒店公寓)3号楼1006
被投诉人: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女士
电话:1872033****
地址:余干县玉亭北大道6号
投诉人对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余干农业农村局余干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JXJX-2022-0311)质疑不满意,于2022年5月29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我公司质疑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公布我公司的详细扣分项。
投诉事项2:中标公司: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标系统(江西)及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官网查得,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官网并不生产招标文件中的变压器、电表、水表及PE管,但在招标代理公布的分项报价中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的生产厂家是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明显是存在弄虚作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
投诉事项3: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资格及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阅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的资质文件,如果按招标文件要求,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没有资格参加后面的开标流程。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的资质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经调查(并委托第三方审核):
一、《投诉书》中投诉事项1:
1.投标人申请查看本人评审得分明细并未侵犯“商业秘密”。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规定,虽然未将评审得分明细作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投诉人主动告知的内容,但是这并不代表投诉人丧失了知悉本人评审得分明细的权利。
3.投诉人在依法不能查看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背景下,投诉人只有通过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明细方可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地评判自己的权益有无受到损害。
因此,当投诉人申请查看本人评审明细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予以告知申请人。
二、《投诉书》中投诉事项2:
经专家现场查验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生产合同、企业关联信息等相关资料,认定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的生产厂家信息存在填写不规范情形。
三、《投诉书》中投诉事项3:
财务状况报告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部分。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中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只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未有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未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等材料,所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此标共有5家投标人,有3家报表未有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分别是:南通银河水泵有限公司、鹰潭三川水泵有限公司、江西云沃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第一款规定,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决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余干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抄送:余干县监察委员会、余干县农业农村局、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余干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