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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关于对赣州市南康区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办公家具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江西赣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陵镇兴国路1299号北区2栋1单元1602室
联系方式:131559******
法定代表人:姜国安
被投诉人:赣州市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桥头坚鑫惠民超市三楼
联系方式:0797-6612818
投诉人对赣州市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赣州市南康区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办公家具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了质疑,并对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22年4月25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中评审因素“深化设计方案(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本项目的效果图、设计方案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 0 分。”未进行量化,“最优者”“相邻之间”“最低”是没有量化的评审指标,完全依靠人的主观臆断,也是根本无法保证公平公正,属于不合理的评分。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3.5分):我司质疑的是证书的认证单元范围涵盖,且根据采购需求表中的货物清单,“诊查桌 诊查桌 会议桌”等,这些都是医院常规家具,使用者并非特殊群体,只要认证范围涵盖了木制家具生产即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招标文件却要求必须涵盖“诊查桌、诊查桌、会议桌”这种小类,所以设置这些涵盖范围可能只契合某个认证机构的体系证书或者说契合某个企业的认证证书的嫌疑,这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其他投标人”。
投诉请求:希望上级监管部门能够公平公正的督促采购代理修改相关不合理的条款,我公司会一直关注此项目,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被投诉人于2022年4月2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更正公告(详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jyxx/002006/002006002/20220427/2e73b7cb-be03-439b-9455-b766a768cfdd.html)。经核实查证更正公告,投诉事项1投诉人所述的评审因素问题已进行了删除,投诉事项2投诉人所述的“证书的认证单元范围涵盖”问题已进行了删除。
综上,鉴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机关的督促下已对投诉的问题进行了修改。投诉人的两个投诉事项现已无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