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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2]
饶财购〔2022〕10号
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上饶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
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Y2021005)
的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福路12公里北侧 ,法定代表人:曾庆斌。
被投诉人: 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安吉小区1号,法定代表人:周永达 。
2022年1月2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对上饶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Y2021005)的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后,投诉人于2022年2月28日向本机关提交撤销投诉申请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上饶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Y2021005)的投诉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饶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