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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关于对井冈山市委党校、训练基地综合体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ZX—2021—ZC165
二、项目名称:井冈山市委党校、训练基地综合体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83号
被投诉人1:井冈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井冈山市新城区农业大厦3楼
被投诉人2: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因不满意代理机构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井冈山市委党校、训练基地综合体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采购项目(JXZX—2021—ZC165)”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2月10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2年2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被投诉人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制作的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第二项中要求“……网络摄像机设备制造商具有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根据查询,绿色工厂名单被评选的设备制造商仅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具有此资质,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及唯一性。请求采购人井冈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暂停开标并修改招标文件中带有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调查,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制定了绿色工厂创建指南和标准,旨在通过择优选取示范企业树立标杆,以此带动更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共同支撑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根据绿色工厂创建指南和标准,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且全国获得绿色工厂企业已有数千家。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可以提升品牌绿色竞争力,保障产品质量,符合本项目的需求,故不存在投诉人认为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