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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一、项目编号:JXDY2021-G0047
二、项目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对药学类在线一流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教学主楼136室
被投诉人1: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被投诉人2:江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预中标供应商: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6号1号楼5层41号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药学类在线一流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DY2021-G004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8月2日发布,采购活动于2021年8月24日开展,中标公告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投诉人于2021年8月27日对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1年9月6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依法对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本投诉案。
投诉人称:
一、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评分2—技术加分3、投标人知晓在线课程建设相关要求和标准,并有员工通过了“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的培训考核认证获得了该联盟颁发的“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加5分,最多加1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佐证,证书原件主材现场核查。
二、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评分2—技术加分2、投标人承诺协助所有课程负责人向“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申报课程上线共享:申请课程ID号、建设课程网站、上传课程视频和符合要求的章节考核和期末考核题库、课程团队介绍、教学计划表等;协助老师按照申报共享评审意见对课程网站、课程视频、考核题库等进行修改的加6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原件评标现场核查。
预中标供应商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两项评分标准技术加分存在提供造假材料,我司对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
被投诉人1称: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负责组织进行。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载明的技术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服务需求)条款响应表和评审依据要求,认真核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证书原件以及承诺函原件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原件以及承诺函原件满足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评分技术加分评审条件。
在质疑问题调查核实期间,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质疑问题进行了书面解释再次承诺证书真实有效,并再一次提供了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 颁发的“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原件。同时重点说明了他们公司有多名员工参加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组织的在线课程咨询师培训,并获得“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
鉴于上述情况,仅以质疑方提供的“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智慧树运营服务”出具的声明函,不足以证明“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员工参与过“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的培训,更没有授予过他们任何员工“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为此,针对评标委员会已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基本材料,认定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材料(“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原件以及承诺函原件)为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被投诉人2称:已依法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为回复。
预成交供应商称:
一、我公司与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保持合作,并组织员工多次参加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组织的在线课程咨询师培训,且获得“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项目开标结束后我公司已向代理机构出示原件进行佐证,因此上海卓越公司质疑我公司证书造假不成立。
二、由于经济利益勾结,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被智慧树运营中心绑架,智慧树私自以联盟名义发虚假声明函,制造质疑伪证,意图破坏我公司正常市场活动,我公司认为上海卓越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有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上海卓越公司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二“预中标供应商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造假材料”的问题。经查,投诉人质疑函事实依据中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是以“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智慧树运营服务”(落款章)的名义出具。经了解,“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智慧树运营服务”仅是代表“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的第三方运营平台,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效力不能等同于“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出具。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加分项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 颁发的“在线课程咨询师认证证书”和协助所有课程负责人向“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申报课程上线共享的承诺函,预中标供应商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将另行依法启动监督检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 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