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20-09-03]
赣财购投诉[2020]2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ERIN2020-KJG0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科学技术馆新馆虚拟现实主题展厅展品展项优化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博达至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6号1栋25层22号
被投诉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科学技术馆新馆虚拟现实主题展厅展品展项优化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ERIN2020-KJG0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我方递交的质疑函没有得到实质性答复,逾期亦未接到正式的质疑处理结果回复,而且招标人还未依法取消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对中标供应商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四项内容质疑:1、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不符合供应商预审资格;2、小微企业认定所享受的投标价格优惠政策不适用;3、MR互动枪战展项的设备选型及技术路线不符合项目招标技术要求;4、VR赛车展项设备选型以及技术路线不符合项目招标技术要求。
被投诉人称:
投诉人针对江西省科学技术馆新馆虚拟现实主题展厅展品展项优化设计、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ERIN2020-KJG001)提出的质疑我司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近日书面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不符合供应商预审资格”的问题。经查,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其公司人员的社保缴纳均在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足以证明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满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小微企业认定所享受的投标价格优惠政策不适用”的问题。经查,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和四“南昌泰豪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MR互动枪战展项的设备选型及技术路线不符合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和VR赛车展项设备选型以及技术路线不符合项目招标技术要求”的问题。经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在调查期间,发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存在技术评审因素分值设置未细化和量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所以不得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