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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投 诉 人 :赣州市晟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阳公司)
地 址: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江西绿缘环保袋有限公司内)
邮 编: 341000
法定代表人:丁东
联 系 人:鲁志锋 联系电话:1869221****
被投诉人 1: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
地 址:赣县区梅林新村南区31栋(新区委区政府后面)
邮 编:341100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97-8353988
被投诉人 2:赣州市康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泓公司)
地 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翠微西路加油站旁边
邮 编: 342800
联 系 人:赖济明 联系电话:1360707****
晟阳公司不服九鼎公司就“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赣县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四统一’项目(编号:JDGR2019-GX-G004)”(品目二)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后依法告知了相关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并要求提供相关答复材料,并依法对各投诉事项开展了调查核实活动,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及诉求
(一)投诉事项一
赣县为民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三种证书原件未提供给康泓公司参与投标,因此康泓公司不能得到相应分值。
(二) 投诉事项二
康泓公司投标文件中的南城县银头岭养鸡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动物防疫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年检及审查,为无效的证书,视同为未完全响应电子化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作为无效投标。
(三) 投诉事项三
康泓公司配送中心的4台型号为D65A620U的65寸LED显示屏(但开具的发票为6台TCL 55寸)的尺寸无法满足电子化招标文件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的要求,应该作为无效响应。
(四) 投诉请求:请求取消康泓公司的中标资格。
二、审查情况
(一) 对第一项投诉事项的审查情况
经查,该项目开标当日,康泓公司向九鼎公司递交了猪肉供应商相关材料(含原件清单),并在《赣县区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递交原件登记表》签字确认,赣县为民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出具《回复函》证明其将《营业执照》、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书原件给康泓公司参与投标,该项目原评审专家亦对前述原件审查情况予以了书面证实。故本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 对第二项投诉事项的审查情况
南城县银头岭养鸡场提供的《回复函》证实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法有效,该证明经南城县畜牧水产局签署“情况属实”加盖公章予以了确认;另据赣州市赣县区畜牧水产局出具的《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性等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证实没有规定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每年要接受发证机关的年检,发证机关未依法注销已发放给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则为有效。故本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 对第三项投诉事项的审查情况
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机关做出的答复文件及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书检验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晟阳公司用以证明其投诉主张而提供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为虚假证明材料,无证明效力,并不能证明其投诉主张,且晟阳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的行为同时符合了有关应予驳回投诉的法定条件。故本投诉事项不成立。
以上材料有晟阳公司提供的《投诉书》、《〈投诉书>补充说明》及相关附件,九鼎公司提供的《投诉回复函》、《赣县区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递交原件登记表》(含附件)、康泓公司投标文件、《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书》等材料,康泓公司提供的《关于对赣州市晟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公司投诉的回复说明》(含相关证明材料)及《举报信》等,赣县为民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的《回复函》及附件、南城县畜物水产局的《回复函》、南城县银头岭养鸡场的《回复函》及附件—南城县万坊畜牧兽医站出具的《证明》(南城县畜牧水产局出具“情况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赣州市赣县区畜牧水产局出具的《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性等问题的回复》、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设备生产商针对本机关的调查做出的回复资料、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书检验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附件、该项目原评审专家的谈话记录及出具的相关书面文件等证据证实。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 驳回晟阳公司的投诉。
(二) 对晟阳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或赣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