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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心-ZS2020-016
二、项目名称:樟树市财政局关于樟树市清江小学空调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中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博览路21-23号海尔空调专卖店
被投诉人1: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2:樟树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樟树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关于樟树市清江小学空调采购项目(中心-ZS2020-016)质疑的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7月16日向樟树市财政局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本机关收到投诉后,分别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查了解,并查阅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期限内对质疑作出了回复。招标文件中存在排他性不合理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財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修改完善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删除招标文件中排他性的内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樟树市政府法制部门或者宜春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樟树市财政局
2020年8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