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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一、项目编号:JXHC2020-AY-J001
二、项目名称: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物资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吉安玖富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9号E幢门面140,240室
被投诉人1: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37号
被投诉人2: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远县东江源大道6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物资项目(项目编号:JXHC2020-AY-J0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7月7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内容:
1、投诉人称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伪造无人机厂家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投诉人称赣州畅意贸易有限公司伪造厂家(温州华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诉人称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智能遥控水上救生飞翼,中标品牌型号“富宇达FYD-01”,其所投产品重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调查结果:
1、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所投无人机为“大疆御MAV1C2行业版”,响应文件提供了针对此项目的参数确认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说明函,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2、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了温州华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应急抢险照明灯(移动照明系统)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本机关已发函询问温州华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证明文件的真伪,温州华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函复本机关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应急抢险照明灯(移动照明系统)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其公司出具。因此,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3、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了“FYD-01型智能遥控救生艇”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FYD-01型智能遥控救生艇”的质量为13.21KG。本机关已发函询问深圳富宇达电子有限公司该检验报告的相关情况,深圳富宇达电子有限公司函复本机关赣州畅意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FYD-01型智能遥控救生艇”检验报告为真实的,“FYD-01型智能遥控救生艇”的产品质量为13.21KG,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投诉人关于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物资项目(项目编号:JXHC2020-AY-J001)”采购项目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安远县人民政府或赣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远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