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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一、项目编号:JXHC2019-NC-G019-2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个体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示范区武洛街6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9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个体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C2019-NC-G019-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7月3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我公司认为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质疑回复函中,各项质疑不成立的依据不充分,中标人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提供相关法律事实依据为支撑,仅靠中标人提供的确认函为依据,并没有提供相关佐证,靠自圆其说,无法证明中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能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真假性。我公司请求就我公司提出的质疑函中3.1至3.6.5的各项质疑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质疑回复。
二、招标文件中防尘毒口罩技术参数要求:“带冷流量呼气阀,有效排除湿气热气;罩杯型口罩,大空间;M型鼻夹,易压且稳固性好”,中标方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普达410不具备带冷流量呼气阀、罩杯型及M型鼻夹。提供样品佐证。
三、招标文件中防护手套技术参数要求:“AquaDri2(0.35毫米/14密耳)”,AquaDri为湿度管理技术,此项技术有出色的吸湿能力,能保持接触皮肤保持长久干爽,AquaDri为Ansell公司全球独家专利技术,并在国内享有注册商标及发明专利。投诉人此次所投产品为Anse1158-335型号防护手套。中标方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和型号为食安库223不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偏离的要求,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应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虚假应标相关法律责任。
被投诉人称:
经专家论证得出: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确认函,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质疑回复函中,各项质疑不成立的依据不充分。仅靠中标人提供的确认函为依据,并没有提供相关佐证,无法证明中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能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真假性”的问题。经查,代理机构函告中标供应商要求提供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确认函,以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且无法证明事实,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普达410不具备带冷流量呼气阀、罩杯型及M型鼻夹”的问题。经查,中标人提供的防尘毒口罩样品检验报告中反映的所投产品不具备带冷流量呼气阀,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中标方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和型号为食安库223不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问题。经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防护手套的检验报告中所列品牌及型号与中标品牌和型号不一致。同时中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因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