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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关于对中共井冈山市委党校茨坪校区水电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20]35号)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河南协力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1517969****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西侧阳光新城2号楼一号店
被投诉人1: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海英
联系电话:0796-8339798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迎宾大道6号凯旋华府13栋13楼1301
被投诉人2: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517081****
地址:井冈山茨坪红军北路22号
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5月28日对“中共井冈山市委党校茨坪校区水电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20]35号)”质疑答复,于2020年6月1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0年6月2日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该项目为设备设施政府采购,被投诉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制作的招标文件中存在指定特定的品牌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求采购人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修改招标文件中带有指定性、偏向性的条款。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中称指定品牌型号只是作为设备参数选型之用,投标人可提供类似或优于此产品参与投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未做修改(技术参数及型号),并且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技术参数函,所投的型号和参数不符为无效投标。
二、调查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调查:
1、本次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智能感烟探测器JTY-GD-FT8101、消防通信设备手报按钮(带电话插孔)J-SAP-FT8202、总线短路隔离器ZG—FT8201对应的设备品牌为尼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TH-PSM-I对应的设备品牌为南京斯沃。被投诉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发布的澄清公告中称指定品牌型号只是作为设备参数选型之用,投标人可提供类似或优于此产品参与投标,但该澄清公告因无具体技术参数支撑,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该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指定特定的品牌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投诉事项1成立;
2、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技术参数函的条款适用于采购进口产品,而本项目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所以这一条款对投标人不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或吉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