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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南昌点触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春娇
联系人:罗剑
联系电话:1894223****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309号智通广场1#商业楼1003室
被投诉人: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宁
联系人:胡天芸
联系电话:1897905****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花园
采购项目:高新区626禁毒教育基地展示项目
项目编号:XYCX2019-X017
一、基本情况
(一)投诉人南昌点触科技有限公司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综治部“高新区626禁毒教育基地展示项目”(项目编号XYCX2019-X017)评审结果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文件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为最低价,不应被评定为废标。
二、核实情况
经审查,询价文件“五、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的内容需逐条响应,响应文件未对该部分内容逐条作出响应。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四、权利告知
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余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