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青山湖区教育城域网和教育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0-01-23]
湖财采决〔2020〕1号
青山湖区财政局关于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青山湖区教育城域网和教育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JH2019-A049)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西北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8号高新创业大厦308室
法定代表人:余唐诗
代理人:程宏
联系电话:1589532****
被投诉人: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远帆大厦1404室
联系人:张芳芳
联系电话:1590709****
投诉人对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青山湖区教育城域网和教育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JH2019-A049)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2月17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标书第33页评分标准中,技术得分总分55分,基础分20分,若投标人满足标书基本条件无加分,则最高技术分差高达35分,意味着投标人即使技术基本满足而0元投标也无法中标,明显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建议修改满足基础项至少得分35分以上。
二、标书第33开始的所有评分标准中,大量出现“评审依据:提供CNAS认可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鲜章佐证”,该项要求违反了招标法第二十条规定,其一指定了特定机构的检测报告,其二该评审依据并不能证明其功能需求。
三、标书第34页校园wifi加分项“2.所投设备符合GB-T2423/51-2012标准”涉嫌用特定标准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四、标书第34页评分标准中“校园wifi:高密AP、放装AP、多媒体教室优化+常态录播、办公云终端”等等设备评分依据中“要求相关证明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既然是同一个项目,为什么交换机等其他设备只要复印件,而特定指定这机构需要原件现场核查呢?由于各厂商原件只有一份,同时全国多地同时投标,业界常规做法都是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因此该中设置明显是为了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
五、标书第35页评分标准中,商务得分总分15分,满足基本条件得2分,加分项高达13分,政府部门要求满足基本项目得分占主要比例,该项目明显违规。
六、标书第39页商务评分标准中“3.投标人具有软件产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毎提供一项加1分,满分4分”,该项所列证书已为财政曾明确指出不允许用于招标基础项目及加分项,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七、标书第45页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技术要求中“1.……配置600SSL VPN授权……”及“15.集成AC功能,实配可管理64个AP”,VPN功能常存在与VPN网关、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等设备中,而AC功能常见于AC控制器、核心交换机等设备上,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支持且同时支持该两种功能的业界仅福建星网锐捷一家,该产品技术要求具有特定指向性。
八、标书技术要求中,“为保证项目的兼容性和稳定性”,要求“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综合网关、24口千兆交换机、千兆光模块、高密AP、云主机服务器、教师云终端、学生云终端、教学管理软件、24口交换机、48口交换机、办公云终端、云办公管理软件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该要求把网络类、安全类、服务器类、桌面云类、应用软件类都要求同一品牌,整个业界(含中外)仅仅福建星网锐捷一家具备,存在指向性。
投诉人认为在该采购活动中,标书中若干要求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应当判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一回复:本项目已设置技术分,满足基本要求得20分,加分项为35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P28.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基本得分占主要的原则。
投诉事项二回复:CNAS在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我方要求CNAS认可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仅仅是要求测试报告出具机构具备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能力,并未指定测试机构,所以并不存在贵单位所说的指定了测试机构的情况。只要产品具备此功能都可去申请。
投诉事项三回复:GB-T2433.51-2012标准是校园WIFI的国家标准,不存在用特定标准排除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四回复:此项要求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五回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基本得分占主要的原则。
投诉事项六的回复:要求提供软件产品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质量管理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说明该供应商实力强劲,能够完成本次项目;财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排除采购人对使用上述证书进行评审的要求。
投诉事项七回复:投诉人提出的依据并不能说明产品参数具有独有性,根据本项目开标后的评审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除了福建星网锐捷外,还有中兴通讯等其他四个品牌参与了本项目的角逐。
投诉事项八回复:1)、投诉人提出的依据并不能说明产品参数具有独有性,根据本项目开标后的评审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综合网关、24口千兆交换机、千兆光模块、万兆光模块、高密AP、云主机服务器、教师软件与核心交换机除了福建星网锐捷满足外,还有中兴通讯等其他四个品牌参与了本项目的角逐。2)、中标结果公告按照法规,公告了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要求。
经调查:
一、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五,投诉人认为,评分标准中,基本分与加分项所占分值的比例设置不合理。经查,基本分与加分项的分值设置比例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对其进行规定,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投诉人认为采购评分标准以特定检测机构的报告作为评分条款。经核查,CNAS是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不属于特定的检测机构。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七、八,投诉人认为,评分条款的设置存在倾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经核查,投诉人提到的技术要求均有多家企业能够满足,市场存在充分竞争,不属于指向特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四,投诉人认为不应该要求投标人提供厂商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查,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厂商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六,投诉人认为提供产品证书、企业证书、质量体系证书等作为加分项属于不合理条款。经查,该评分标准设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如对上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