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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关于峡江县河西工业聚集区总供水管网项目(谷正吉采(峡江)字【2019】011号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西水联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志士 联系电话:186079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1155号
被投诉人1: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96-3692807
地址:峡江县工业五路
被投诉人2: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1969****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崇文路市工人文化宫(市政府西侧)
相关供应商:江西铁龙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峡江县新县城玉笥大道82号
联系人:欧阳成忠 电话:1370796****
投诉人江西水联实业有限公司对峡江县河西工业聚集区总供水管网采购项目(谷正吉采(峡江)字【2019】011号第二次)招标事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2月21日向我局采购办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江西铁龙工贸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2、3、4条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我公司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在综合评分过程中未给出评分、也未将我公司列入排序情况下取消我公司中标人推荐资格。
二、专家论证和调查情况
本局采购办在受理投诉后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资格要求、符合性要求及评分标准中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在相关的评分标准中,只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相关证书(卫生许可证批件、检测报告、样品图片等)扫描件,在我们调查时,被投诉人江西铁龙工贸有限公司提供了与评审有关的圣戈班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了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红章)。投诉事项1不成立予以驳回。
2、 经调查,投诉人江西水联实业有限公司、被投诉人江西铁龙工贸有限公司所投管材为相同品牌,评审委员会对以上两家投标人都进行了评审,最终得分江西水联实业有限公司低于江西铁龙工贸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确定投标人的推荐资格,且特别备注江西水联实业有限公司不参与最终排名。投诉事项2不成立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峡江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
抄送:市采购办 县纪委监察委 发改委 审计局 交易中心
峡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