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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井财〔2020〕5号
投诉人:吉安市龙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岩根
联系电话:1879796****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28号水岸名都2栋店面1-07室
被投诉人1: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文杰
联系电话:1390796****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白鹭园小区E栋201室
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3日对“井冈山市拿山河生态公园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管材政府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19]78号第三次)”质疑答复,于2019年12月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19年12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技术分:“投标人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得3分”,“连续四年”即是对中小企业实现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投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商务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得6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塑胶管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得6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项或中标、成交条件。
投诉事项3:资格条件:“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即是排斥所有的经销商,只允许厂家前来投标。
二、调查结果
经我局依法调查:
投诉事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颁发,以体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技术、质量保障和产品检测能力,企业经核准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后,其在有效期内即连续有效,且该证书具有延续性,不属于以经营年限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是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而设立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塑胶管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于行业或领域内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而建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不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作为加分项或中标条件,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这是对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要求,不局限于生产厂家能参与投标,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也能参与该项目投标,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或吉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