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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关于新余市居民身份证自助领证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西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0楼
授权人:黄明
联系方式:1880797****
被投诉人: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体育馆游泳馆西面(新余市政二楼)
联系人:严士昕
联系方式:1370790****
二、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新余市居民身份证自助领证设备采购项目(JXBZ2019-XY-G008)
投诉内容:投诉人江西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对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19年10月14日向我局投诉,2019年10月17日补正投拆资料。我局受理投诉后,经依法对本项目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的评分标准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权威检测机构不仅只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一家。以及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功能并非公安部要求的必须功能。
投诉事项2:评分项中提出的涉密系统集成和ISO2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投诉事项3:评分项中提出的基准分加分项。
(二)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经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各厂商选送的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进行近2年的专家评审和测试,于2016年4 月6日,经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在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提供商推荐名单》,方便全国公安机关在相关工作中使用。截至2019年10月8日,公安部相关部门只发布了上述推荐名单。
另外,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芯片技术泄密,导致虚假居民身份证的出现,我国居民身份证的芯片和居民身份证读卡设备中的密钥芯片全部指令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生产,相关技术标准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评审、测试和公布。
三、调查情况
2019年9月22日,“新余市居民身份证自助领证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书面答复。由于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我局递交了该项目的投诉书。我局受理投诉后开展调查,经调查:
投诉事项1、(1)、“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公安部要求的权威检测机构。(2)投诉人江西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所投的身份证自助领证设备已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不存在权益受到损害。(3)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均与项目需求相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予以驳回。
四、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五、权利告知
你公司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余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余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