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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赣财购投诉[2019]43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图书馆新馆定制专业文物展柜项目(招标编号:JXGZ2019-06-1601)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川克里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投诉人:四川克里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伟
电话:1308669****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积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六号路
被投诉人: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芸婷
电话:150790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10楼
投诉人对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图书馆新馆定制专业文物展柜项目(招标编号:JXGZ2019-06-16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0月22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北京英博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金额中标,存在恶意低价中标。该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所用产品的各项要求中,按照服务地物价计算,再减去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恶意低价竞标。
二、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技术参数所提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并未查验北京英博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也并未进行公示。
被投诉人称: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报价最低的价格分为30分,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最低,其价格分得30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是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计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价并没有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存在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北京英博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金额中标,存在恶意低价中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投标价格是否合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中未要求投标供应商对价格进行说明,视同认可该价格,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技术参数所提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并未查验北京英博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也并未进行公示。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已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1日
抄送:江西省图书馆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