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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中共抚州市委党校增建学员楼电器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FZHT-2019-G005-01)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西腾亮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荣华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岭口路奥克斯盛世经典31栋1006
邮编:330038 电话:1376716****
被投诉人1:中共抚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32299****
地址:抚州市文昌大道西150米
邮编:344100
被投诉人2:抚州浩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鹏驰
联系电话:1887948****(0794-8281057)
地址:抚州市赣东宾馆旁楼顶2号楼
邮编:344100
投诉人对抚州浩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共抚州市委党校增建学员楼电器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FZHT-2019-G005-01)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9月9日提起投诉,经过补正材料后,2019年9月26日本机关依法正式受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 第七章三评分标准1.“售后服务网点(2分) :所投电脑、电视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江西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者得2分;”该内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条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的政府采购市场,具有歧视性,建议删除。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二). 商务分2.售后服务体系认证(3 分) :所投电脑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通过CCCS客户联中心标准者得2分,通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钻石五星级认证者得3分;该内容违反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建议删除。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被投诉人称:
(一). 原评分标准1.“售后服务网点(2分) :所投电脑、电视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江西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者得2分;”是针对采购主要设备(电脑,电视机)提出的售后服务要求。电脑,电视机属于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金额占比55%(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均为集成度很高的电子设备,本项评分标准是保证业主在质保期内的正常使用所提出的售后服务要求。并且我公司有在招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明确提出合理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所以并没有对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进行限制。
(二). 电脑属于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之一,且为集成度很高的电子设备,为保证业主在质保期内的正常使用,必须对售后服务提出要求。CCCS标准体系认证是电脑售后的联络中心服务能力的认证,星级越高售后服务能力越强,反应的是电脑售后服务能力,直接影响采购单位的后期正常使用。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并且这个证书至少有三家以上的电脑厂商都可以满足要求,涵盖了主流电脑厂商。
经调查:
投诉事项1. 售后服务网点的设置是为了保证供应商的及时服务、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履约能力的集中体现,与项目的实施关联度高,本项是作为加分因素,而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并没有对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进行限制。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CCCS客户联络中心认证标准是用来评估产品供应方(包括硬件产品与服务)售后服务能力高低,因此售后服务机构通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及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钻石五星级认证两项的设定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息息有关,该评分为加分项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另经核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有3家均提供了三个品牌的相关证书。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