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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九财购处〔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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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九江市浔阳区豪美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豪美家俱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阮凯 ; 联系电话: 1817402****
被投诉人: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地 址:市八里湖新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4楼
联系人:欧阳文娟、胡静 联系电话:0792-8158155
被投诉人:九江学院
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1272
二、投诉基本情况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代理的“九江学院 2019 年上半年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9130109)”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9:30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最终由排序第一的南昌市慧通电器有限公司预中标,2019年8月15日被投诉人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九江市浔阳区豪美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于2019年8月8日对开标结果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9年8月16日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了回复。2019年8月23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提出投诉。2019年8月27日,本机关受理了投诉人对于“九江学院 2019 年上半年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招标编号:JXTC2019130109)”的投诉。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审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人诉称:
家具整体质量优越性加分
1. 会议椅检测加不低于国家标 2分。
2. 条形桌、办公桌、茶水柜、茶几检测标准不低于 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 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每样产品加 2 分,最高 10分。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以上要求及优于以上要求逐条来响应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技术评分文件P35-P71,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原材料优越性
1白乳胶:检测标准不低于GB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类胶粘剂),检测加3分。
2牛皮:检测标准不低于 GB/T16799-2008 《家具用皮革》,检测加3分。
3油漆:检测标准不低于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检测加3分。
4三合一连接件:检测标准不低于GB/T 28203-2011 《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检测加3分。
5海绵:检测标准不低于 GB/T10802-2006 《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国家标准检测加3分。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以上要求及优于以上要求逐条来响应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1)白乳胶:检测(2)牛皮:检测(3)油漆:检测(4)三合一连接件:检测(5)海绵:检测;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技术评分文件P72-P92,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技术参数要求
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分,全部满足的得14分,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来响应的,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偏离表P93-P129,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货源组织、工期工序安排、物流配送、项目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生产安装及验收方案等响应情况,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4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2 分,未满足的不得分。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来响应的,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P130-P184,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请问评委“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货源组织、工期工序安排、物流配送、项目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生产安装及验收方案等响应情况,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2分,未满足的不得分。”以什么标准来打分,我公司认为满足以上“货源组织、工期工序安排、物流配送、项目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生产安装及验收方案等”要求并作出了逐条响应就应该得满分。
商务标评审:(20分)
质保期延长
投标人承诺全部货物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的基础上延长的,每延长1年加1分,最多加3分,延长不足1年的不予计分。(评审依据:售后服务承诺函)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来响应的,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函P185-P209,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企业综合实力
1.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县)自有或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范围需含办公家具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范围需含办公家具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范围需含办公家具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的每个得 2分,共 6 分。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来响应的并提供了原件而且我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制造、加工型企业,所以我公司的认证范围没有技术服务,三体系也不能有技术服务要求(制造、加工型企业本身就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等相关技术方面的能力)按照相关要求此三体系也不能写“技术服务”,只能写相应的“管理服务”,特别是环境管理体系是要得到有环境监测机构环评报告和监测报告及政府环保局相关批文的环保批复和环保验收要求制造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才能通过此证书,
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三体系证书P198-P209,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2.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县)自有或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取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每个得0.5 分,最高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评审依据: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所提供材料公示期内核查。) 如果投标人为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还需提供协议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来响应的并提供了原件,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培训合格证书P212-P219,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响应售后服务要求,并针对本项目制定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免费保修承诺、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2 分,未满足的和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售后服务机构技术人员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款票据原件扫描件。原件供评审专家现场核查)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来响应的并提供了原件,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售后服务机构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款票据原件扫描件P220-P254,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我公司认为只要符合(评审依据)要求,此项我公司应该得满分。
销售业绩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不予计分。开标现场原件核查,所提供材料公示期内核查。)
我公司是完全已按照电子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来响应的并提供了原件,请核查我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合同P255-P313,并在开标现场提供了原件,此项我公司不存在丢分。
(二)被投诉人辩称:技术评分中
1、家具整体质量优越性,满分12分,投标人实得12分;
2、原材料优越性,本项共五点,每点3分,满分15分,本项投标人实得3分;所提供制造商有三家,分别为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九江市浔阳区豪美家俱有限公司、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原材料中白乳胶、油漆、三合一连接件、海绵的检测报告只提供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其他两家制造商的产品也需要白乳胶、油漆、三合一连接件、海绵等原材料,而投标人并未提供这两家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本项中只有采购需求表中第34项“沙发(1+1+3)”属真皮,制造商为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且提供了制造商的检测报告,按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本项得3分,其余不得分。
3、项目实施方案,本项满分4分,投标人实得3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单位本项目实施方案最高得分为3分;
商务评分中
1、质保期延长,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实得3分;
2、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不含招标文件要求的“认证范围需含办公家具技术服务”内容,本项投标人不得分。
3、售后服务人员,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实得3分;
4、售后服务方案,本项满分4分,投标人实得3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单位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5、销售业绩,本项满分4分,投标人实得4分。
三、情况处理
根据上述情况、各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所投产品:
(一)技术评分中
1、技术评分中家具整体质量优越性,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2、原材料优越性,本项共五点,每点3分,满分15分,投诉人所投标产品中,提供了制造商有三家,其中有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茶几、长方茶几、扶手办公椅、办公桌、会议桌、班台、椅、主席台会桌、双人会议桌、双门玻璃书柜、班台、办公桌椅等产品原材料均含白乳胶、油漆、三合一连接件、海绵,但投诉人只提供了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的白乳胶、油漆、三合一连接件、海绵检测报告,而投诉人并未提供其他两家制造商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故未计分;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发(1+1+3)原材料含牛皮,投诉人提供了广东名派家具有限公司的“牛皮”检验报告只能得3分,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3、技术参数要求,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4、项目实施方案,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二)在商务评分中
1、质保期延长,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2、企业综合实力,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含有 “认证范围需含办公家具技术服务”内容的证书,本项投标人不得分。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3、售后服务人员,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4、售后服务方案,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5、销售业绩,本项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不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撑,本机关不予支持,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决定
根据上述查证事实,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及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江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