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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投诉人:抚州市廷泰生产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国生
联系人:余思伟
联系电话:1510704****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江南春晓小区20栋
被投诉人1:抚州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507945****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竹山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附近西南
被投诉人2: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807054****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南门路宏基名仕家园9A栋楼1203号
一、基本情况
抚州市房产管理局象山花园2#楼改造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CXZH-FZ2019-G002,以下称本项目)于2019年7月21日挂网公告,采购预算198万元,因有投诉,抚州市房产管理局已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人于2019年7月25日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8月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二、处理结果
经查,招标文件存在指定品牌等内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的规定,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由采购单位抚州市房产管理局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