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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樟财购诉字〔2019〕3号
樟树市财政局关于樟树第三中学教学
一体机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昌普迪仕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 邮编:330038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杨小琴。联系电话:1597063****
授权代表:熊志文。联系电话:1517043****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 邮编:330038
被投诉人:江西正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7号建行综合办公楼七楼
邮编:331200
联系人: 江西正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7050****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樟树第三中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正和-ZS2019-020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樟树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正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公告:是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3日当日17:00前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关于樟树第三中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正和-ZS2019-020)质疑的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8月2日向樟树市财政局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多次同一条参数前后出现两次,加分项和基本参数也重复,可以看出招标文件制作非常不严谨。投诉人认为有部分基本参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
投诉事项2:正和招标代理在收到投诉人合法质疑后,持续拖延,不给与正面回复,在收到质疑后第七天才让我方收到质疑回复函,其回复内容是拒不受理质疑函。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投诉事项3: 86英寸液晶触摸一体机参数:5、接口:HDMI≥2路(1路支持MHL)、VGA=1路、USB≥2路(1路USB3.0)、RJ45≥1路、RF≥1路、YPbPr≥1路、RS232≥1路、AV≥1、触摸USB≥1路、 Intel 80针标准0PS接口、AV≥1路、 SPDIF(光纤)≥1路、模拟音频输出(耳机.)≥1路、Type-C*1;前置接口:具有智能USB*3(支持 windows和安卓系统使用,三路都为USB3.0)、HDMI1输入接口*1路;6、前面板具有常用的菜单、节目源、音量+、音量-、返回+、主页-、电源等7大功能按键,并标注中文文字,便于识别和老师操作。按键锁定功能:按键前置,并且支持锁定按键,防止误操作或具有智能触控。投诉人认为本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二)投诉请求:提请樟树市财政局对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进行调查,要求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查、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审查情况
本机关收到投诉后,分别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查了解,并查阅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江西正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对质疑函作出了回复,暂停了本项目采购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2019年8月15日本机关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评审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专家建议对本项目技术参数进行修改完善,删除招标文件中有关不合理的内容。
四、处理决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財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删除招标文件中有关不合理的内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樟树市政府法制部门或者江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樟树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