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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井财〔2019〕66号
投诉人:天铭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阳
联系电话:1590791****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园区六路
被投诉人: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家云
联系电话:0796-8256816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贸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4月4日对“井冈山电子信息产业园配电工程强电部分采购(井政采字[2019]13号)”质疑答复,于2019年4月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19年4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在本次采购中,柴油发电机组仅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除基本商务、技术要求第1点外,技术部分第2、3点(技术共3点);商务部分的2、3、4、5、6、7点(商务共8点)评分均与柴油发电机组有关。市场上绝大多数柴油发电机组,均可在电气及机械连锁下发电供电,完成优质高效、稳定可靠的供电,是故评分标准不合理,有明显倾向性。
二、调查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我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本次采购包含发电机组、低压GCK开关柜、电力电缆三个部分,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该项目评标标准评审因素的设置中,其技术部分评分和商务部分评分大部分分值倾向于柴油发电机组,而对低压GCK开关柜、电力电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分未在评审因素中体现,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或吉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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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