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19-03-11]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上海齐欣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你公司邮寄的关于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局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临川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DD-CY-2018-35)的投诉书。
经审查,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2月21日书面一次性告知你公司,要求补正材料,你公司未按我局书面要求补正投诉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8日
![]()
临川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