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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鄱财购字 2019 第 02号
上海齐欣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投诉《鄱阳县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JXYXCG-2019-003#》招标项目的投诉书,我局于2019年2月13日收悉。经审查,发现你公司发送给江西宇翔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质疑书未出具明确日期,且未在有效期内补正,属无效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贵公司的质疑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时限规定,因此,对该项目发起的投诉,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财政厅或鄱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