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19-01-30]
不予受理决定书
饶财采不受字[2019]第1号
投诉人:北京中翰仪器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228号世纪欧美中心C栋3A03室,负责人:林进二 。
2019年1月1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关于上饶市水利局水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RJYZFCG-2018-087#)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人提供的投诉材料缺少参加上饶市水利局水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的报名材料。2019年1月21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限期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投诉人自收到《限期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正。现投诉人逾期未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北京中翰仪器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的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或江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