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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8]
关于新余市全民健身中心七人制笼式足球人造草皮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西省精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菊兰 电话:136770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泾口乡辕门村七方里自然村3号
被投诉人1:新余市体育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907903360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
被投诉人2: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茶山小区永泰路131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979058916
二、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新余市全民健身中心七人制笼式足球人造草皮采购项目
投诉事项:江西省精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不满意。
投诉内容:1、招标文件五章一款交货期20天,2、填充物参数;3、某三家公司有围标嫌疑;4、采购方参与评标;5、采购方与中标方存在密切关系。
三、处理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2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4、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予以驳回。
四、权利告知
你公司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余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或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余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