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处理
[2018-12-28]
赣财购投诉[2018]55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科技馆新馆3D巨幕影院项目(招标编号:JXTC2018040233C2)投诉处理决定书
上海永乐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上海永乐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宇峰
电话:1862179****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2398号501室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文
电话:0791-8628494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投诉人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科技馆新馆3D巨幕影院项目(招标编号:JXTC2018040233C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8年11月28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招标文件第55页第一条第九项要求有关放映机“原始对比度达到2800:1”,招标文件此项要求本身存在问题,因为全球放映机领域能满足此次应标条件的两款RGB激光放映机是科视放映机和巴可放映机,其原始对比度也只能达到500:1,全域开/关对比度才可以实现大于2500:1、2800:1。
二、招标文件第72页第二条第三项要求有关放映机拥有“像素级融合技术”,全球放映机领域能满足此次应标条件的,两款市面正在销售的RGB激光放映机,是科视放映机CP42LH和巴可放映机DP4K-60L。我司在与招标代理机构和科视放映机公司核实后,此次科视公司授权的参与江西省科技馆新馆3D巨幕影院项目投标厂家,因为原始对比度的投标内容,全部做废标处理。按照此次评标结果,现只有一款品牌能够满足投标要求,那么此次投标就变成了单一产品采购来源。
被投诉人称:
一、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报价低只是在报价评分部分占有一定的得分优势,但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中还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两大项评审因素,则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打分。
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负责组织进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和比较。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评标委员会并未对投标人原始对比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出认定。
在质疑问题调查核实期间,经向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了解,专家一致认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就是原始对比度。为此,仅以贵公司提供的部分技术方案澄清说明、指导性技术文件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或放映机产品手册等相关材料,来论定原始对比度只能达到500:1,全域开/关对比度才可以实现大于2500:1、2800:1,证据不充分。
二、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技术评分中要求“放映系统能实现像素级融合技术加1分”,其评审依据:需提供技术说明及放映机厂家承诺函。此条款只是作为加分项,并不是限制性条款。具有此项技术,同时投标文件提供了技术说明及放映机厂家承诺函即可得1分。
经调查:
通过查看该项目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发现该项目符合条件的三家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的数字放映机均为“barco”品牌,且该产品价格占总预算超过50%,未形成有效竞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规定,该项目有效家数只有一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江西省科技馆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