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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浔财字〔2018〕97号
浔阳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静 联系人:窄然知
住所地: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厦
被投诉人1:九江市浔阳区市容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被投诉人2: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柴桑国际B坐1011室
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投诉人九江市浔阳区市容管理局、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九江市浔阳区公厕改造提档升级项目(招标编号:JJXH-2018-C016)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付款方式、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售后服务评分不合理。于2018年12月4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二条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九江市浔阳区市容管理局、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相关说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现已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1
资格条件
6)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外阜来赣企业须具有进赣备案手续
限定特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排他性。
审查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外阜来赣企业须具有进赣备案手续对你公司未造成权益损害。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根据上述要求推断,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不符。
审查结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人对采购人付款方式引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投诉不成立。
3、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3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技术能力~3.1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工期措施、安全、进度等:
①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及劳动力计划
②施工机具配置及材料供应
③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工艺
④工期及保障措施
⑤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说明
⑥质量保证措施
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结合该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工期措施、安全、进度等①、②、③、④、⑤、⑥六个方面逐项进行比较评审。每项评优得4分,良得2.5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24分。
未量化、分值高。
审查结论:投诉事项缺乏违法依据,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4、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4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技术能力~3.2、3.3
3.2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 4 分。
3.3 投标人具有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4分。
只能作为资格条件不能评分。
审查结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事项缺乏违法依据,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5、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5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业绩
投标人提供 2014 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分值高、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
审查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投诉事项缺乏违法依据,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6、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6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综合实力
6.1 投标单位人员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 6分。
6.2 投标人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良工程奖每提供一份得2分,市级优良工程奖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 6分。
6.3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全部满足的得 6 分,缺少一项扣除 2 分,最低得0分。
分值高、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
审查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78页有明确界定,投诉事项缺乏违法依据,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7、投诉人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7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确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
①质保及维护服务
②保养服务
③维修响应服务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完善,合理的为优,优得 8 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整,合理的为良,良得 5 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的为一般,一般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分值高、权限设置未准确反映采购需求。
审查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诉事项缺乏违法依据,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基于上述书面核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机关决定:驳回江西学文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浔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浔阳区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