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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龙南县财政局关于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龙南县人民法院出入道闸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8-LN-C003)投诉处理决定书
龙财购投诉〔2018〕1号
投诉人:赣州彼岸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益良 电话:1372589****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红旗贸易广场24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红 电话:0797-3518300 地址:龙南县金水大道321号二楼(农业局往县城方向直下40米左右) 投诉人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龙南县人民法院出入道闸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8-LN-C003)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了该投诉。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本项目采购的“16路NVR硬盘录像机”和“200万像素红外高清防爆半球型录音摄像机”指定了某公司的产品。 采购人称: 出入道闸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中的安防监控设备采购要求是根据现有设备的兼容、稳定性能向市场上多个品牌询问过价格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了基本参数的选定,经核实能满足我单位的基本参数的品牌是在三家以上;招标评分标准制定时也向市场调查过多个品牌;为了保证产品设备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及功能需求所制定评分标准符合我单位实际使用要求的软件及硬件标准,并且为了排除不正常竞争导致的低价格中标而制定;本次招标评分标准产品加分项目只是选择优秀产品的加分项,并非废标项及门槛参数。CNAS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的证明材料,客观的反映了设备的具体参数明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CNAS认可产品检测报告体现,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肆意编写投标产品参数,及杜绝投标者投标取巧,强行应标,以次充好;如不提供CNAS认可产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将导致专家评委因无权威性的参考依据而影响评委客观评标依据,最终影响本次招标工程质量标准。 经调查: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16路NVR硬盘录像机技术先进性(15分)的技术评审指标为:“1、支持报警输入触发一键撤防功能,撤防的报警类型可选(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2、支持视频摘要回放功能:将不同时间段的多个目标叠加在一个背景上同时回放;支持对任一录像进行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支持录像回放的剪辑和回放截图功能;3、可对视频画面叠加10行字符,每行可输入22个汉字;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分别控制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支持36/32/25/16/9/8/6/4/1分屏预览”。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200万像素红外高清防爆半球型录音摄像机设备技术先进性(20分)的技术评审指标为:“1、所投200万像素红外高清防爆半球型录音摄像机最低照度彩色:0.001lx,黑白:0.0001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在1920x1080@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2、所投200万像素红外高清防爆半球型录音摄像机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1/2”。 3、投诉人已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评审指标与某品牌的产品技术检测指标完全一致。 4、被投诉人在提供给我们的“情况说明”中只对采购前期工作的过程进行了叙述,并没有就投诉事项进行任何说明或陈述。 5、采购人未提供明显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来证明其“经核实能满足我单位的基本参数的品牌是在三家以上”说法的真实合法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项目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0月31日 龙南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