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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信州区财政局关于上饶市第一小学校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JDLGC-2017-137#)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西永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龙潭路62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龙
联系电话:0793-6179911
代理人: 章焱 手机:1597936****
被投诉人: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公园道一号8栋2单元1802
联系人: 黄静 联系电话:0793-8226658
江西永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因对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被投诉人)关于上饶市第一小学校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JDLGC-2017-137#)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17年7月21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当日受理。我局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内容:
1:我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成交金额为3884875元,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为3600000元,与我公司的价格分相差2.19分,据我公司了解该成交供应商江西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建造师证及其相关业绩材料,在三个月内参加了两次建筑工程项目并都中标。
2、江西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参与了由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上饶市第一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并成交,注册建造师同为周理平。
投诉请求
请求 :取消该项目第一中标人的中标结果。
我局经审查认定:1、江西丰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响应磋商文件中“拟投入该项目经理资历”的评分要求,提供了本次响应拟任项目经理为周理平,系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了该项目经理具有装饰装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2017年6月),根据该合同可知:江西丰夏建设工程有限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中标铅山县鹅湖镇民居外立面墙改造A包【上前进+上武高速掛线(下前进、白马山、朱家山喇叭村、徐家蓬)】的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周理平,该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7年9月份,与本采购项目要求竣工的时间重合。
2、江西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了本次采购并以第一预中标单位中标,其拟投入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为注册建造师周理平。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规定,该两款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注册建造师周理平再次出任本次采购项目经理,违反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属拟任项目经理主体不适格。
鉴于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信州区人民政府或上饶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州区财政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