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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关于鄱阳中学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PYXJYGZFCG-2017-006#)的投诉处理决定
[2017-03-28]
关于鄱阳中学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PYXJYGZFCG-2017-006#)的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鄱阳县华美家电有限公司
地址:鄱阳县白天鹅小区C1栋2单元302
法定代表人:程正华 投诉委托人:杨红军 电话:1517934****
被投诉人: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3-6788828
法人代表:杨登良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江西省鄱阳中学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PYXJYGZFCG-2017-006#)”质疑所作出的答复,于2017年3月24日向我办提出投诉。我办于3月25日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称:招标文件中用于评分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节能减排贡献奖,该奖具有唯一性,但不具权威性。
二、投诉人称: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及不科学。
经查明并处理如下:
一、对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节能减排贡献奖的产品予以加分”的评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我办予以支持,已责成招标代理公司在标书中将这一加分项目删除。
二、对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循环风量等参数指标设置不合理,存在为某品牌“量身定做”问题。我办认为,该技术参数设置,参与竞标的美的、格力、海尔三大品牌空调基本都能达到,不存在“只有一家品牌响应,其他品牌均不能响应”问题,仅证明美的有某款产品能响应招标要求,格力、海尔有某款产品不响应招标要求,无法证明格力、海尔等国内所有品牌的所有机型都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基本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且参数设置经过专家多轮审核,招标文件挂网面向所有厂家及供应商,目的在于采购性能好、具有一定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因此,我办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我办认定,鄱阳中学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PYXJYGZFCG-2017-006#),被投诉人在将标书修改挂网后,第二次做出的质疑答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要求,本次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鄱阳县人民政府或江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鄱阳县政府采购办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