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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文件
广财购[2016]66号
关于江西省众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
广丰区五都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
号: JXZTZFCG-2016-025-1#)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上海强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连强
委托代理人:吴连忠 联系电话:1363657****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东平南路555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众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龙亮
委托代理人:俞伟联系电话:1867933184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创和王府2单元503室
上海强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江西省众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组织的广丰组织区五都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ZTZFCG-2016-025-11)政府采购事宣进行了投诉。本局已于2016年9月9日依法正式受理。
投诉人称:
该公司依法参与了2016年8月10日的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环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XZTZFCC-2016-025-1#)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认为在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预中标人江西城洁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质和业绩,导致中标结果损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于2016年8月23日向业主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发送了质疑函,但一直未收到相关方的明确书面回复。
被投诉人称:
该项目在公示期间的确收到投诉人的质疑函,只在电话里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并没有书面回复。
我局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件后,立即对江西城洁环卫运输公司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于2016年9月18日向预中标人江西城洁环卫运输公司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其在2016年9月27日前向我局采购办提供提供网上下载的投标书中类似项目业绩所列的曲江镇环卫保洁
委托管理项目、杜市镇环卫保洁委托管理项目、袁渡镇环卫保洁委托管理项目等三个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材料并告知上面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上查询方法。但江西城洁环卫运输公司一直未提供。经调查,1、江西省众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没有书面回复质疑函属违规行为;2、投诉人所投诉事项资质部分不成立.3、被投诉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同虚假应标。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子废标”的规定和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六条:“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被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投诉事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此复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2016年10月10日